校内各单位:
2021年清明节将至,为统筹抓好正风肃纪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防止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,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洁、文明、安全、节俭、绿色祭扫新风,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:
一、各级党组织、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文件精神,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严格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勤俭节约意识,做到移风易俗,文明、节俭、安全、有序祭扫。
二、提倡廉洁、节俭、文明行为,严禁以下违纪违规行为:
1.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活动;
2.在祭扫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铺张浪费;
3.在祭扫中毁坏国有、集体和他人财物;
4.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;
5.使用公款从事走亲访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;
6.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电子红包;
7.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;
8.借祭扫之机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;
9.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;
10.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。
三、各级党组织、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,加强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督促教职员工做文明祭祀的引领者,遵规守纪的执行者,抓好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。
四、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将强化监督检查,对违纪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。
党政办公室 纪委纪检监察室
2021 年3 月30日